大马女子分享入职经历,面试时HR说的很好,签完合同傻眼:全不一样!

中学或大学毕业后,相信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能顺利找到工作,少遇到坎坷,少走冤枉路,但现实与想象的差距却很遥远。

一位来自槟城的女士发文,分享了她在生活和职业生涯中遇到的最奇葩的公司。她透露,面试时,公司老板曾答应给她额外100令吉的工资,但在她上班要签Offer Letter的当天,公司HR耍了花招,资料上写的工资少了100令吉,面试时约定的很多公司规章制度也突然变了,这让她觉得非常傻眼。

该女子表示,她供职的奇葩公司正在申请采购职位,当老板口头告诉她将在工资中增加100令吉时,她非常高兴。签录用函当天,该女子因车突然抛锚,改为上班当天签。没想到,她看到信后非常惊讶,因为工资和之前约定的100令吉不一样,所以问HR,HR说先和老板商量一下再让她知道。

之后HR告诉女子,老板说制度已经设定好了,所以工资不能改,并告诉女方如果试用期过了会加回100令吉给她,但如果女方不能接受,可以选择离开。该女子透露,自己当时也不知道勇气从何而来,就回去找HR说:“系统是人控制的,既然你能给我为什么现在不能”。最后,HR被她说得哑口无言。一个小时后,HR打电话给她,给了她要求的工资。

不过,至于下班时间,原本面试时说是下午5点35分,信中却改成了下午5点45分。午休时间写着1小时,但实际上只有45分钟。更离谱的要求是,其他员工周一至周四午休时间不能外出就餐,不管任何借口,只能待在公司。最终,该女子在公司工作三个月后辞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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